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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-【xinwen】

发布时间:2021-10-12 11:27:48 阅读: 来源:滑轨厂家

清朝文字狱的残酷与荒唐

中学历史课本里的一句“清风不识字,何故乱翻书”,让许多现代中国人都知道了清朝康、雍、干三朝实行文字狱的严酷与荒唐。而尚未广为人知的是,这严酷与荒唐既源于专制帝王的残暴,也源于某些士人的无耻、贪婪、诌媚,或是迂腐与懦弱。

1失明庄廷鑨约十八名士修《明史》,清初文字狱之肇端

专制王朝的统治者们有一个共同的癖好,都喜欢篡改历史、钳制舆论,而满清王朝尤甚。因为他们“作为外族统治者,如何抹去残酷屠杀的可耻记录,如何修改对自己不利的记载,如何证实其统治中华的合法合理,这一切,绝对要求舆论统一律的。”(李国文《中国文人的非正常死亡》)所以,康熙二年(1663年)的庄廷鑨私刻《明史》案,也就成了清初文字狱的第一案。

庄廷鑨是浙江乌程(今属吴兴)南浔镇一富户的儿子,一些文章上说他是一附庸风雅“富而好名”的财主,其实他也是一个读书的士人。据《明朝庄氏族谱引略》记载,庄家不仅是当地闻名的豪门大户,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和庄廷鑨本人,都是贡生。贡生,是科举时代,从府、州、县的秀才中挑选出的成绩优异者,升入京城国子监读书的人,意谓以人才贡献给皇帝,所以叫贡生。可见庄廷鑨并非只是个土财主,庄家父子都喜读经史子集,在当地不仅有钱也很有些名气,否则也就不会闹出后来差不多是满门抄斩的清朝第一文字狱“明史案”了。

庄廷鑨15岁就去了北京,进了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。可是很不幸,他19岁时身患重疾,结果病是治好了两眼却失明了,庄廷鑨成了一个盲人回到了家乡南浔,虽然两眼看不见了,他仍然让人读书给他听。

庄廷鑨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同乡,是明朝的礼部尚书、文渊阁大学士,明熹宗的重要辅臣,名叫朱国祯。朱国祯晚年遭奸党弹劾,不得不辞官归隐家乡,专心文史。他悉心搜集大量史料,编撰出一部“明史”,但还没有付梓印刷就去世了,留下尚需整理的稿本。此时明朝还未亡,因此这部“明史”也就不是完整的。朱国祯死后,家道中落,其子孙不孝,卖完了家产,最后竟打算把朱国祯的这部书稿以一千两银子的价格向外出售,庄廷鑨听说此事后让父亲将书稿买下。就在门客给庄廷鑨读书稿的时候,一天他突发奇想:自己读了这么久的圣人之书,现在虽双目失明,但也不能枉过一生啦。他想到了司马迁虽受宫刑却写出了名垂千古的《史记》,又受到“左丘失明,厥有国语”的启发,既然左丘瞎了眼都能写出千秋拜读的史书《国语》,我庄廷鑨为什么不能著书立说青史留名呢?

可著书立说谈何容易,庄廷鑨打起了朱国祯的这部还未全部完成的书稿的主意。他想只要增删润色,修订补充,然后署上自己的大名刊行于世,不就可以青史留名了么?但他也深知,凭自己的才气和双目失明的现状,独力增删修订是办不到的,而且朱国祯的书稿需要修订的地方还不少,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父亲庄允城。

庄允城本身也是个明朝天启间的贡生,当然极力支持儿子的想法,父子俩经过几天的商讨,最后确定了18位当地名士,接着就发出聘书,邀请共同完成“明史”修撰大业,而且提供的报酬极为诱人,每千字“润笔费”为纹银三十两,这就是在今天也是一笔很高的稿酬了。一时间,各名士纷至沓来,开始这一浩大工程。但也有人慕名前来后,认为庄廷鑨全无史学知识,不过是一沽名钓誉之辈,所编撰之书也“冗杂不足道”,就离开了。可参与编书的名士们有人颇有才华,有人在当地也有不小的名气。但总的看来,这支拼凑起来的修史队伍相当松散,有的是因家贫为求重金而来,有的则是反清复明意识强烈,秉笔直书,言辞激烈,而有的名士根本没有参加,是庄家为充脸硬列上去的,这些在史籍和地方志中都有不少记载。但大家多认为编史修志是一件大功业,不少人因未能名列其中而遗憾万分。

2李廷枢和吴之荣弄权作奸,造成“明史”冤案

然而,上天好像知道这是一桩祸事一样,没等“明史”修编完稿,庄廷鑨又生了一场大病,于清顺治十二年(1655)弃世而去。如果此时修史一事就此停下,也许就没有后来牵连2000多人的“文字狱”了,但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悲恸万分,一心要完成儿子的“大业”,他放下了手中的一切生意,不吝钱财,继续致力于书稿的修订工作。庄廷鑨的岳父朱佑明也资助了银两。庄允城还亲自跑到湖州请在当地的声望和名气极高,当过南明礼部主事的李令皙作序。

南明失败后,满怀救国热情的李令皙已经归乡隐居,而且也和庄廷鑨一样,双眼因病完全失明了。李令皙得知是为新修撰的明史书稿作序,没有推辞,也没有亲自动笔,而是将这一任务交给了他的同学陶铸。陶铸没有推辞,而是慷慨激昂一挥而就,随后交给李令皙。李令皙署上自己的名字交给了庄允城,并从中得到“四币十二金”的润笔费。

在庄允城的不懈努力下,经过一年多的奔波操劳,终于一部全景描绘明朝始末的书籍问世。庄允城将儿子庄廷鑨列为总纂,自己列主刊,其他十八位参编人员都榜上有名。书题为《明史辑略》,简称“明史”,内容上又增添了崇祯朝的史事。接着,庄允城请当地最好的刻工汤达甫、最好的印刷工李祥甫,在南浔镇北圆通庵开始工程浩繁的刻板印刷工作。幸而庄氏家底殷实,耗费巨资,于顺治十七年(1660)冬,《明史辑略》正式问世。一共有一百余卷,可堪称煌煌巨著。这时庄廷鑨已经死了5年了。

庄允城毕竟是个商人,他一边将印好的《明史辑略》送给亲朋好友,一边将书运往各处出售,定价为每部六两银子。《明史辑略》一经问世,立刻受到广泛关注。而其六两银子一套的价格颇有些昂贵,但销路却一直不错。一时间街谈巷议,无不以庄氏《明史》为话题,巷闾之间,遍论明廷与满清的是非功过。

此时有两位刚从监狱里释放出来的人物盯上了这本书,他们叫李廷枢和吴之荣。正是这两位士人的败类弄权作奸,造成了“明史”冤案。

李廷枢,是江苏震泽人,清顺治三年(1646)的进士,后谋得浙江督粮道的职位,主要职责是监督征收粮食和押运粮船,被视为一个有实权的肥缺。李廷枢利用手上的权力,中饱私囊,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贪官。吴之荣,江西抚州人,顺治七年(1650)任归安(今属吴兴)知县。此人一贯善于钻营,心狠手辣,贪赃枉法。很有戏剧性的是,这两人的坐牢,还是他们自己相互揭发,惊动了远在京师的顺治皇帝,将二人革职查办,查得李廷枢侵吞钱粮至白银六七万两,吴之荣也是贪污白银八万两。于是将二人同时治罪,判处绞刑,入狱等待处决。李、吴二人在狱中花去大把银子,托人找关系,让绞刑一拖再拖,一直拖了6年也没有执行。两人蹲了六年的监牢,到顺治十六年(1659)被赦出狱,但必须追还赃款。经过一番狗咬狗的折腾,两人共历患难,竟然尽弃前嫌,化敌为友,并结成了儿女亲家。这两位士人的人品由此也可见一斑。

李廷枢出狱后,为还清被追缴的赃款,四处寻找发财良机。这时,他风闻庄家编“明史”一事,觉得大有文章可做。他花了六两银子从书店里买到一部“明史”,废寝忘食地翻阅一遍,以为发财的机会来了。但他深知自己如今无权无势,撼不动庄家根基,就想到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做事极有手腕,且如今囊中羞涩,必定对此感兴趣。于是他揣着那部“明史”敲开了吴家的大门。

吴之荣出狱后不仅丢了官职,而且官府一直在追缴那八万两银子赃款。此时见李廷枢携“明史”过来探访,凭着他的嗅觉,深知满人的忌讳,想以“告讦为功”,重获满清朝廷任用,便跑到杭州将这件事向将军旗人松魁告发,松魁将案子移交给巡抚朱昌祚,朱昌祚又把它交给了督学胡尚衡。这一次,庄允城层层疏通关节,很快就把事情摆平了。然后将“明史”做了一次修改,对李廷枢吴之荣抓住的那些犯忌的章节词句进行了删改,又进行了第二次印刷。

贼咬一口,入骨三分,吴之荣死死咬住庄允城不放了。小人之恶是没有底线的,吴之荣专门买了一本初刻本的“明史”,把所有犯忌的地方一一标示了出来,然后跑到北京城去告发了。此时是康熙元年(1662)八月。到了北京的吴之荣,以“明史”一书仍奉明朝为正朔,不将大清放在眼里为由,告到了辅政大臣鳌拜的手上。

3涉《明史》案者2000多人,70多位惨遭屠戮

1661年2月,年仅24岁的顺治皇帝突然退位了,留下的诏书对后事做了详尽的安排,由8岁的儿子玄烨承继皇位,命索尼、鳌拜、遏必隆、苏克萨哈为辅政四大臣。玄晔继位后,改年号为康熙,是为康熙帝。因其年幼,大权就落在四位辅臣手中。顾命四大臣中虽索尼为首辅,但鳌拜自恃功高,把揽朝政,为树立自己的权威,打击异己,常常小题大做,肆无忌惮,必闹得满城风雨人人自危,对他毕恭毕敬方才称心。所以收到吴之荣的检举信后,立即指派刑部侍郎、满人罗多即刻奔赴浙江调查此案,并指示严惩涉案人员。

罗多不敢怠慢立即动身,到达湖州后,首先拘捕了庄允城和庄廷鑨岳父朱佑明,押至湖州巡抚衙门,打入死牢,等候发落。之后,罗多押解庄允城、朱佑明于是年十月抵京,交刑部审讯。这时庄允城因年纪老迈,经不住严刑拷问,于腊月二十三日死于狱中。

次年正月,鳌拜再派两位侍郎赶赴杭州,会同浙江督抚按照初刻本“明史”所列人员名单,包括主编的、参订的、刻版的、印刷的、卖书的、买书的、作序的、审查的、谈论的等等,一律满门拘捕,关入大狱,集中会审。据资料记载,被抓人员达2000多人。庄廷鑨的五个兄弟,无论与编书有没有关系一律被抓,关入死牢。李令皙家七十多人被抓。经销“明史”的书商陆德儒,家中正在置办嫁女喜事,全家老小和迎新亲友无论男女均被逮捕。抓捕行动整整持续了一个多月,包括到外地追捕。2000多名案犯大多关押在杭州驻防清军虎林军营内。

康熙二年五月廿六日,公元1663年6月31日,“庄廷鑨明史案”正式结案,所有被羁押的人在杭州集中宣判执行。这一天,在清兵虎林军营内,上千名囚犯集合在弼教坊广场上等候发落。宣判者的声音摄人心魄:“朱佑明(庄廷鑨的岳父),凌迟处死;庄廷钺(庄廷鑨的二弟),凌迟处死;李令皙(作序者),凌迟处死……”执刑的刽子手听到名字,随即将人押至刑场行刑。一时间,血流成河,惨叫声响彻长空。

上边的圣旨明确了此案的惩处范围和力度,凡参与编书的、组织的、刻书的、装订的、印刷的、买卖的以及有书不上缴的,都必须处以死刑。各家财产全部没收。其男性家属凡年满十五岁以上的,都获死刑,为“明史”作序的李令皙宁死也不供出真正作序的陶铸,被判凌迟处死,其四个儿子被斩。幼子刚满16岁,审判者怜悯他,让他减供一岁,可以免死。小儿子却悲伤欲绝地说,父亲兄长都赴死,我怎能一个人活着?

案犯女性眷属都被绳子拴着,赶上停在江边的官船,发配东北沈阳附近的宁古塔,给披甲人(普通士兵)为奴,永世不得赎回。犯罪情节较轻者的家属变卖给富家做丫鬟,所得银两收为官库。白发苍苍的老妪、怀抱婴儿的少妇、尚未成人的儿童呼天抢地,泪水横飞,闻者无不为之心酸。

庄廷鑨、庄允城父子虽已身死,也被掘墓剖棺戳尸。庄廷鑨的尸体被悬吊在杭州城北关城墙上示众三个月,后被寸磔,骨架被抛入护城河。

其中有的只挂了名,并未参与写作的人也被判了死刑。有的都已经死了,尸体也被从棺材中挖出,肢解成三十六块。有一位叫张寯的,参与了修订,案发前三年已经削发为僧,遁入空门。当时都已经70多岁了正在灵隐寺内诵经,也被捆绑押走,其家男女老小也一起锒铛入狱。更为冤枉的是,刻字工汤达甫、印刷工李祥甫,仅是为养家糊口,也惨遭屠戮。

一些官员也未能逃脱这场文字狱的劫难。湖州原任知府陈允命已经被罢官,在返乡途中得知风声日紧,知道在劫难逃,自缢于旅馆。结案时其棺材被运回杭州,开棺磔尸,尸体被肢解成三十六块。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,也同时被斩。甫上任半月的知府谭希闵被判绞刑。归安、乌程两县教谕赵君宋,以匿书不缴罪被处斩。据史料记载,被杀者70余人,其中14人被凌迟处死。杭州将军松奎、浙江巡抚朱昌祚以下所有官员,被革职查办。

70多位无辜者的血染红了吴之荣的顶子,他成了维护满清王朝野蛮统治的有功之臣。最近我又从资料上查到,这个士人的败类最后如愿以偿,得到了庄廷鑨和其岳父朱佑明两家大量的财产。

4清朝文人的“避讳”与鲁迅对文字狱的记述

无论是篡改历史,还是隐瞒真相,只要是略知羞耻的民族都会把它当成见不得人的苟且之事。而有清一代却特别擅长把坏事变好事,化无耻为权威,将篡改历史、隐瞒真相公然说成“避讳”。避讳,说白了就是为了附合“圣”意,理直气壮地篡改历史、隐瞒真相。

满清王朝为实行极度狭隘敏感的文化专制,在编纂《四库全书》时,将认为内容“悖谬”和有“违碍字句”的书分别“销毁”和“撤毁”(即“全毁”和“抽毁”)。除了“销毁”和“撤毁”之外,另一个办法就是“避讳”。现代著名史学家陈垣先生在《史讳举例》中说:“清之避讳,自康熙帝之汉名玄烨始,康熙以前不避也。雍干之世,避讳至严,当时文字狱中,至以诗文笔记之对于庙讳御名,有无敬避,为顺逆凭证。”(转引自黄裳《笔祸史谈丛》55页)

既然是否“避讳”被满清帝王视为“顺逆凭证”,那么奉命编纂《四库全书》的汉族馆臣们也就顾不得什么史实的真伪了。陈垣先生曾经极为详密地揭露四库馆臣在用《永乐大典》辑集遗书时所作的手脚,共总结出《四库全书》中的十项避讳:忌虏第一,虏改敌,虏骑改敌骑,北虏改契丹,虏主改契丹主;忌戎第二,戎改契丹,戎王改契丹王;忌胡第三;忌夷第四;忌犬戎第五;忌蕃忌酋第六;忌伪忌贼第七;忌犯阙第八;忌汉第九;杂忌第十。避来避去,忌来忌去,不仅史实被删改得面目全非,而且文理不通,不堪卒读了。

更加可笑的是,在这股避讳之风影响下,雍正连同代文人刊印的书籍都看不懂、闹不明白了:“朕览本朝人刊写书籍,凡遇胡虏夷狄等字,每作空白,或改易形声,如以夷为彝,以虏为卤之类,殊不可解。揣其意盖为本朝忌讳,避之以明敬慎。不知此固背理犯义,不敬之甚至也。”(见黄裳《笔祸史谈丛》页56)他还宣称,如果今后不加改正,将“照大不敬律治罪”。他这简直是让那些以文为生的士人没法儿活了,在左右为难,再三权衡之下,四库馆臣们还是不敢相信这些手握生杀大权的满清帝王,该避讳的时候,还得继续避讳。

“避讳”不仅仅是为统治者伪造了历史,其伤害所及,已经波及到各个文化领域。许多文稿不得不因此反复删改,惟恐因此召来笔祸。黄裳先生曾经以《红楼梦》为例,说明当时文人的惶恐不安之情。曹雪芹在《红楼梦》旧抄本的“红楼旨义”中曾经这样写道:“此书不敢干涉朝政,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,只略用一笔带去……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,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。虽一时有涉于世态,然亦不得不叙者,但非其本旨耳。”为此,他还改掉了“大明角灯”之类的危险字面,删去了许多涉及满人的情节。

鲁迅先生曾经写过两篇有关清文字狱的文章,一是《隔膜》,一是《买〈小学大全〉记》,都收在他的著名杂文集《且介亭杂文》里。在《隔膜》里面,他引述《清代文字狱档案》第八辑中“冯起炎注解易诗二经欲行投呈案”,让我们真实地看到了在清文字狱中士人的另一种表现。

“冯起炎是山西临汾县生员,听说干隆将谒泰陵(雍正的陵墓,在河北易县,原注),便身怀著作,在路上徘徊,意图呈进,不料先以‘形迹可疑’被捕了。那著作,是以《易》解《诗》,实则信口开河,在这里犯不上抄录,惟结尾有‘自传’似的文章一大段,却是十分特别的——” (《鲁迅全集》第六卷页43)

这“自传”似的文章所以“十分特别”,是因为冯起炎除了介绍自己的简历之外,还说到自己同时看上了两个表妹,却不知如何表白,即使是表白了人家也未必肯许他,于是想到“若以陛下之力,差干员一人,选快马一匹”直奔当地官府,那这两件婚事就一定能成,他也就如愿了。

鲁迅先生就此总结道:“这何尝有丝毫恶意?不过着了当时通行的才子佳人小说的迷,想一举成名,天子做媒,表妹入抱而已。不料事实的结局却不大好。直隶总督袁守桐拟奏的罪名是‘阅其呈首,胆敢于圣主之前,混讲经书,而呈尾措词,尤属狂妄。核其情罪,较冲突仪仗为重。冯起炎一犯应从重发往黑龙江等处,给披甲人(八旗制度“以旗统军,以旗统民”,平时耕田打猎,战时披甲上阵。旗丁中按照身份地位,分为阿哈、披甲人和旗丁三种。阿哈即奴隶,多是汉人、朝鲜人;披甲人是降人,民族不一,地位高于阿哈;旗丁是女真人。披甲人即为普通士兵)为奴。俟部复到日,照例解部刺字发遣。’这位才子,后来大约单身出关做西崽去了。”

与《隔膜》中引述的那种小案子不同,鲁迅在《买〈小学大全〉记》里追溯的则是颇具影响的尹嘉铨案,但是,也同样荒唐。《小学大全》的编纂者就是尹嘉铨,他父亲尹会一是有名孝子,干隆曾经写诗给过褒扬,他本人也是孝子,又是道学家,官曾做到大理寺卿稽察觉罗学(清朝皇族旁支子弟学校的主管)。他的这部书,当然也曾“进呈”,干隆见到后还曾写下过:“好!知道了。钦此。”这么几个字,也算是给予了嘉许。

到干隆四十六年,他已经致仕回家了。按说已经一大把年纪,应该淡泊名利,颐养天年了,可他还是忍不住想求个虚名。结果,却招了大祸。这年三月,干隆行经保定,尹嘉铨便指使儿子送上去了一本奏章,为他父亲请谥,可换来的朱批却是“与谥乃国家定典,岂可妄求。此奏本当交部治罪,念当为父私情,姑免之。若再不安分居家,汝罪不可逭矣!钦此。” 尹嘉铨预先并没想到会碰这么大一个钉子,所以在上面的那本奏章送上去后,紧接着又上了一本,请求准许“本朝”大臣们在祀孔庙的同时,也顺便祀一下他的父亲。这回可真是把皇帝惹恼了,发起了雷霆之怒,再下来的朱批是:“竟大肆狂吠,不可恕矣!钦此。”然后,经大学士三宝(满洲正红旗人、当时官至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)等人再三审讯之后,定为“相应请旨将尹嘉铨照大逆律凌迟处死”,幸好干隆还算宽大:“尹嘉铨着加恩免其凌迟之罪,改为绞立决,其家属一并加恩免其缘坐。”

按照当时的标准,尹嘉铨也算是一代名儒,一个严守孝道的道德楷模,而且还曾经受到过“圣上”的嘉许。也就因为图个虚名,结果惹恼了干隆,落个“晚节”不保,横尸法场。独裁者的喜怒无常、残忍暴虐,以及士人的自贱求荣,都包含在这桩“奇案”里了。

数千年来,既卑躬屈节又愚昧自大的中国的士人愧对了自己,也愧对了我们这个民族。不说那些势利小人,就连那些享誉历史的名士们,其最高境界也不过是退隐江湖,以非暴力不合作的形式苟且偷安而已。他们或者不断麻痹自己,或者不断愚弄民众,使这个民族在一个又一个历史轮回中始终停滞不前。

京剧《法门寺》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:“奴才站惯了,不想坐。”中国士人的关节早就因长期缺钙而严重退化,连站都站不住,更别说坐了。毛泽东在一九五七年讲到知识分子问题时,曾多次引用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(参见《左传·僖公十四年》)这个成语,把知识分子比做“毛”,具有天然的依附性。过去,他们依附有权人,皇帝、上级、首领、帮主……;现在,他们依附有权人的同时,还依附有钱人,总裁、老板、董事长、企业家……

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士人来说,连谈论快乐这个问题都是奢侈的,因为,他们至今还没有找到自我,既没有找到本应属于自己的社会位置,也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主体价值。世事变幻,循环往复,他们始终随波逐流,忙忙碌碌,在为新老权贵们“帮忙”与“帮闲”的同时,还得腾出手来,与其他士人同类争风吃醋,勾心斗角呢。(杨黎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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